机构改革要避免人员越改越多
    2008-12-29    谭浩俊    来源:东方网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渐次启动,中央编办副主任表示,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实现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的目标。(12月27日《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五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
    从总体上讲,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每次改革都有新的突破。1982年的改革取消了干部终身制,1988年的改革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的重要命题,1993年的改革又首次提出了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8年的改革则把重点放在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上,2003年的改革则明确提出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政府运行新模式。
    同时,也必须看到,五次改革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解决了许多困扰政府运行的实际问题,但是,也留下了许多遗憾,最大的遗憾就是每次改革都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机构雍肿、人员膨胀的问题,甚至,每改一次,机构增加一批、人员增多一批。据了解,全国的财政供养人员比改革开放初期已经增加了几倍,过去是四、五十名产业工人养一名财政供养人员,现在是十名产业工人就要养一名财政供养人员,地方财政的可用财力,大部分都被用在了保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方面,很难挤出财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社会保障机制。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政府运行机制得到了较大完善、政府职能得到较大转变、政府的运行目标也越来越明确,但是,由于机构庞大、人员众多,政府的运行效率始终没有得到提高,相反,却带来许多诸如职责不清、职能交叉、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不高,甚至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贪污腐败等方面的问题,不仅制约了政府职能的发挥、政府效率的提高,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降低了政府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所以,新的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能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达到理想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取决于机构和人员能不能得到有效精简和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次机构改革,都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具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组建一些新的机构,成立一些新的部门,增加一些新的人员,同时,撤并和取消一些已不适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机构和部门,调整一些人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新机构的组建和人员的配备相当容易,也相当迅速,老机构的撤并和取消却十分艰难。很多情况是,新机构、新人员已经到位,老机构、老人员却继续运转、继续存在,形成政府机构的新一轮膨胀。
    那么,此轮机构改革能不能打破这一怪圈,不重蹈过去的覆辙呢?将是对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最大考验,也是对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最好检验。
    从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的改革看,似乎在这方面并没有大的突破,仍然延续着过去的改革套路,特别在人员配备方面,在老人员没有有效分流的情况下,又增加了许多新的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极有可能出现新一轮的膨胀。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仅仅停留于会议、文件层面,显然是不行的,也是无法控制这种局面的,而必须从制度、机制、体制和监管等各个方面入手,加大检查、考核、监督和奖惩力度,把机构改革的效果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任用和提拔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其按照机构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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