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机制不清 电煤顶牛永无休
    2008-12-29    刘涛    来源:东方早报
  在日前结束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作为卖方的煤炭企业和作为最大买方的五大电力集团出价南辕北辙,且各不相让,最终导致谈判无果而终。
  事实上,在以往电煤谈判中,两大阵营剑拔弩张的场景也多次上演,只不过每每在关键时刻,行政力量总会出来居中调停。但从2007年开始,有关部门已表示不再直接插手电煤价格谈判。2007年底适逢国内外能源价格疯长,电企平静地接受了对方给出的价格,矛盾似乎得到化解。但随着2008年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徘徊于十字路口,双方基于自身立场和经验判断,对合理的价格水平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
  从电企角度看,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增速不断下滑,若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实现保八目标难度将加大。受其影响,第一、二产业对电力需求将继续下跌。中电联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电力消费增长逐月递减,10月、11月更连续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国际市场上石油、天然气价格持续下跌,一些生产国试图通过减产等措施“维稳”的努力也不过是徒劳之举。在这种情况下,电企自然有充分理由拒绝煤企涨价的要求,甚至认为还应降价。
  不过,从煤企角度考虑,适当提价也不能说没有道理。首先,过去由于行政部门的干预,煤企与主要电企签订的“重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外市场价格;其次,为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煤企自明年1月1日起将按价缴纳4%的资源税,作为上游生产企业,如果要保持利润不减,只能往中下游转嫁负担;此外,煤企普遍认为,尽管明年全球经济形势不景气,但国内已出台了4万亿元的财政刺激方案,大量投资项目即将上马,明年国内对煤炭的需求势必水涨船高。
  显然,从自身角度出发,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没有错,它们只是根据市场信号,做出自己认为逻辑合理的价格预期。电企和煤企之间出现巨大鸿沟,主要原因还在于:
  首先,电力行业完全不掌握市场定价权,目前上网电价主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2005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一方面,电网企业卖给终端用户的电价被牢牢管制,另一方面,发电企业按“竞价上网”原则向电网企业批发电力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除了进一步降低自身能耗水平,电企若要扭转亏损局面,只有逼上游煤企降价一条路可走。
  其次,煤炭行业正在从价格双轨制向市场定价的转轨过程中。长期以来,国内煤炭购销体制上一直有所谓“计划煤”和“市场煤”、重点合同价和非重点合同价之分,价差最大时候,重点合同价仅为非合同价的一半。近年来,煤企已多次顶着压力逐步提高重点合同价。而发改委在此次电煤谈判之前也表示,煤炭价格将实行市场定价,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煤炭价格双轨制即将终结。
  最后,目前国内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等反危机措施也使电企和煤企对于明年国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判断出现较大反差。当然,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见仁见智,更非本文讨论的重点。但这种反差至少暴露出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即多年来,整个中国经济对于煤炭这种一次能源的依赖事实上已越来越严重。与2000年相比,2007年煤炭占中国一次能源比重不降反升,由2000年的72%上升到76.6%;与之相比,原油的相对比重却在下降。因此,这也正是为什么煤企有足够底气逆势提价。
  此外,在我们看来,政府作用不明也是导致电煤之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政府认为电力并非市场化商品,就应当继续积极介入谈判;相反,如果政府认为电力是一种市场化商品,在上游企业提出涨价的同时,就应当允许电力行业也相应弹性提价,或在电企出现巨额亏损的时候,承诺给予相应补贴。
  对于电煤矛盾,过去人们给出的思路一是煤电联动,二是煤电联营。但这次电煤谈判的结果清楚表明,在煤电定价机制日益脱节的前提下,无论是煤电联动还是煤电联营都只有理论上的可行性。要从根本上化解电煤僵局,恐怕还需通过电力定价机制改革和中国能源结构转型等制度变迁路径才能真正得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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