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此之前,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了挽救楼市的自选动作。比如,厦门市调整并降低了购买商品住房入城镇居民户口的政策门槛;又如长沙在今年7月下旬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税费——由1.98%降到1.1%,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业内认为,这些政策都是在鼓励和促进房地产交易。 可与此消息相对比的是,无论是国家统计局之前发布的经济述评及不少专家学者都指出,当下无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房价的理性回归还没有到位。 经济学领域有一个投资收益均衡理论,这个理论说的是,各个投资领域中的等量资本,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和周转速度不同,它们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是不同的,因而一开始利润率也是不同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低收益率的资金自然要向高收益率投资领域转移,之后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会形成最后一般性利润率,从而使利润均衡化为平均利润。这一理论在资金投入房地产项目中显然也是适用的。 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就房地产价格而言,从表面上看,房地产商投资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是随着房价的增高而增加,从而使投资房地产业的收益率要远大于其他领域的投资收益率。果真如此的话,根据投资收益均衡论,无疑就会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如此一来,无疑也就会产生大量的待售楼盘,由此产生残酷的售房竞争,房价自然也就会随之降下来。而此时的房价下跌并无可怕之处。那么,为什么有地方房管局宣称要打击降价销售的楼盘呢? 归根结底,房屋销售越多、销售房地产价格越高,该价格中的土地成本所占的份额就越大,土地出让价格就越高,地方政府“获利”越多。我们还看到有些地方政府宁可让土地流拍,也不愿意降价出让土地。土地成本占房价成本将近一半,如果土地市场不活跃,自然也制约着楼市健康发展,制约着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房价问题更多是统一地价的问题,地价影响占很重要的地位,如何控制地价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地价的上升说明政府的财政政策有问题,现在基本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是分税安排,地方负担很多支出的义务,收入来源相对匮乏,于是土地的拍卖就变成地方政府投机财政来源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在有限的供给面前,地方政府的动力是推动地价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被捆绑在
“高房价”的战车上,自然不希望楼市低迷。那么,能否探索另外一种可持续发展之路,来解决这一尴尬?其实,将地价从房价中剥离出去,或许是一个可行的措施。 由于取消了开发商在土地升值上的预期收益,使得开发商可以专注于企业在房屋设计、建造上的精力,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经营素质来达到房产市场的公平竞争;地产开发与房产开发相隔离,实现了地产投入与产出的价值对等;地价从房价中剥离,使得政府更易于对房产市场的结构进行调整和房屋价格进行调控。之前也曾有报道说,中央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让地方政府脱离
“土地财政”的政策。如果这些政策能尽快出台,加上房价涨跌与土地收益关系不大,地方政府才能从“高房价”的战车上脱身,而专注于
“鼓励住房合理消费、建设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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