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政府有加更要有减
    2008-12-19    作者:童大焕    来源:东方早报

  继向城乡低保对象等三类群体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之后,成都市再开全国先河。据新华社报道,从2009年1月4日起,成都市将向三类人群发放每人500元的就业培训券,财政总投入达7500万元,惠及15万群众。发放对象包括:市外返乡农民工;2008届以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增失业人员。

  首先我举双手赞成成都市政府对低收入群体发放消费券的务实行动,这体现了帮助低收入人群安度经济严冬的政府担当;也有保留地赞成当地的培训计划。但我们不应该过于拔高其作用和意义。发放消费券不一定能够刺激和扩大内需,政府就业培训计划也不一定能够从根本上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技能和就业率。就消费券而言,固然可以增加居民的“准现金”持有量,但在预期收入降低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将原来的自有现金转入储蓄。就培训券而言,如果政府培训计划就能够有效提高就业率,那么我们过去为延缓就业矛盾而不断向后推迟就业的本科扩招、硕士研究生扩招、博士研究生扩招计划就应该大获成功,而不是出现一个“学历越来越高,就业越来越难”的结果?
  事实证明,就业和创业能力的提高,培训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良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一棵柔弱小草可以在温暖湿润的气候下活得多姿多彩生机盎然,反之,一棵参天大树也不可能在沙漠环境里长得蓊郁葱茏!
  而良好的创业环境,最需要的不是政府像一个家长似的事必躬亲做“加法”。政府投入无论是用于公共建设、发放消费券还是用于失业人员培训,都有可能比私人投资更为低效。比如,消费券会不会该发的没发到,不该发的却发了?定向的培训券会不会导致培训机构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寻租现象?等等。
  如果说政府做“加法”某种程度上是在自我扩权,做“减法”就是在自我限权。政府权力与民间权利此消彼长,甚至形成“倍乘效应”——政府权力削减一分,民间的自由、权利和经济增长、就业率提高就有可能增十分!反之亦然。
  显然,类似的减法需要一做再做:减税,大规模减税和减少行政开支;减少不必要的管制;降低和减少民营企业融资环节中“信用过度”的高门槛;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等等。它们不仅是金融危机下解决就业、扩大内需的当务之急,也是告别“权力市场经济”、“特权市场经济”、“官商市场经济”,向更为自由、平等、公正的“充分市场经济”转型的基本制度基础。
  为什么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地企业纷纷“不务正业”奋不顾身地跳进楼市股市?为什么民营企业融资那么难?为什么各地出租车罢运不断、黑车像野草一样疯长?为什么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其中,必有体制、机制等创业环境上的原因,需要我们反思、总结和改进。
  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进行制度上的充分反思和“拨乱反正”。此外,包括行业标准、市场准入等等,都应该充分尊重经济生活中的自发秩序。像义乌当年的小商品市场,像今天遍地的“山寨产品”,都是市场自发秩序的结果。我们既要最大限度保证食品、药品等的产品安全,又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的自发秩序,政府应该警惕和防范、打击的是借行业标准实施市场垄断行为,让各类经济主体自由、平等地生长和竞争;而不是反过来,政府制定的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反而成为行政垄断和变相行政垄断的无情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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