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派舰打击海盗体现国际责任
    2008-12-19    妮梦舟    来源:新京报

    面对猖獗的索马里海盗,中国要不要派海军出国护航的问题,近日已经有了答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16日在安理会索马里海盗问题部长级会议上表示,中国正积极考虑近期派军舰赴索马里海域参加护航活动。次日,中国的运输船“振华4”轮,在亚丁湾海域就遭遇了海盗侵袭,后经轮上船员勇敢抗击和国内有关部门协调多国海军部队的舰艇、直升机救援,才得以脱险。(12月18日《新京报》)

    中国轮船再次直接面对海盗威胁,无疑进一步凸显了中国派兵护航的必要性。不过,“不在海外驻扎一兵一卒”是中国对世界的庄重承诺,“劳师远征”也不符合中国战略传统。但时易势移,今天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已经与过去极为不同。联合国安理会16日已经通过决议,呼吁国际社会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我国根据国际法派军舰前往索马里海域,与各有关国家联手打击海盗合情合理合法。
    一方面,海盗、恐怖组织等非主权国家行为者,以及自然灾害所带来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在很多时候对主权国家的海外权益的威胁程度,丝毫不亚于主权国家行为体。现代海盗不仅装备精良,而且组织化程度高,并与一些恐怖组织相互勾结。这些非主权国家的威胁源,其暴力行动所能达成的破坏能力,实与军队类似。在考量当代中国所面临的这些新的安全威胁时,维护安全的视角需适应时代发展变化,及时调整。
    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威胁具有国际性,为许多主权国家所共同面对。西非、东非索马里沿岸、连接苏伊士运河的红海和亚丁湾一带、孟加拉湾沿岸以及马六甲海峡和整个东南亚水域,这五大恐怖水域经常出没的海盗,所威胁的是所有经过这些水域的船只,而不论其船只所属国籍。也因于此,海盗、恐怖组织、贩毒集团等非主权国家行为体,可以说是主权国家的“公敌”,它们对中国的威胁就是对其他国家的威胁,对其他国家的威胁就是对中国的威胁。
    应对共同性的国际安全问题,需要有效的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军事合作的内涵和领域,力求以跨国性的军事安排来共同应对海盗袭击和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实现本国安全需要与国际安全需要的统一,中国在这方面应该积极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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