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山东省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以省煤矿安监局为例,3个多月来该局15部车辆少行驶了13000公里,节约经费近8000元。(12月10日《人民日报》)
看起来公车轮休效果明显,可我在想,干脆直接减少公车,岂不比公车轮休更好?不搞轮休,岂不更能节能开支?至少省掉了买车的钱,还能少请几名司机。
实际上,实行公车轮休,其“制度成本”也是相当高的。比如你得对公车轮休进行管理和监督,这并非易事,你是在马路上布控检查,还是去各个单位驻守监督?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公车轮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有些本该轮休的车辆因特殊原因而没轮休,你如何甄别处理?你的处理意见下发各单位后,各单位会不会遵照执行?免不了又得检查又得监督……
这么大一摊子难管的事,还不得专门成立一个“公车轮休监督管理办公室”(不妨简称“车轮办”)?说实话,这个监督管理成本与公车轮休节省的成本相比,哪一个更大还真的不好说。
更让人担心的是,公车轮休还可能导致公车数量增加——当某个单位的现有公车轮休不过来时,可能会想方设法再增加几辆车。比如原有20辆车,每天轮休4辆,不够用,那就再购买5辆车,25辆车每天轮休5辆,可开的车则可达20辆了。
这样看来,公车轮休与直接减少公车相比,实际效果几乎有天壤之别。道理是这样明显,可是,搞公车轮休活动的地方政府不少,又有哪个地方政府宣布减少公车数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