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协会兼职应坚决清理
    2008-12-09    新华社记者:李兴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江西省宜春市最近对全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干部兼任协会负责人并获取报酬情况予以清理,共清理兼职公职人员276人,其中县处以上领导干部112人,清退兼职领取的报酬4.7万元。清理在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有助于斩断政府部门和协会之间的利益链条,更好地维护政府公正的社会形象和协会服务本色。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现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但公职人员协会兼职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原因在于政府部门与协会存在一种权钱交换、利益均沾的关系。协会愿意拉公职人员兼职,看重的是公职人员掌握的权力,能够借助政府为自己撑腰,可以摊派、收费、评比。宜春市对本市的69家行业协会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协会存在乱收费、滥开支、不作为现象,有的用会费购买礼品、报销餐费,有的只收费不作为,有的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
  而公职人员愿意在协会兼职,也乐意把协会当作自己的“后院”,可以通过协会为部门和自己牟取私利。有的协会用会费给主管单位购买小车,有的挪用会费弥补主管单位办公经费的不足。“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社会对一些协会和政府关系的描述可谓一语中的。
  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取酬,有违社会公平,损害了党和政府公平公正的形象。同时,公职人员兼职协会负责人容易使协会变成“二政府”,极大地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主旨,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助长了协会腐败,令协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坚决清退行业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才能有效杜绝公职人员利用协会行使权力并牟取私利的现象,才能切实制止协会狐假虎威滥用政府公权力的腐败行为。只有公职人员不再兼职协会负责人,才能真正地做到政会分开,切实解决协会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有助于协会从职能上回归本位,从服务上回归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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