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应有公开与可预期机制
    2008-12-08    作者:周义兴    来源:证券时报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联合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背景、目标、内容及一些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在回答国内成品油价格为什么要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间接接轨而不是直接与国际成品油价格接轨问题时答:(1)有利于国际资源进入国内市场,(2)有利于避免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按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更符合我国国情。
  作为新兴加转轨时期的国内经济,在国内石油消费约50%要依赖进口的条件下,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上采取间接接轨的办法,可以说的确可以避免国际油价大幅波动给国内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源于国内市场具体情况的需要。尽管如此,对国内市场来说,这种间接接轨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如果能有公开与可预期机制配套,或许能对国内市场产生更为有利的影响。
  从制度安排的有效性角度,以这次公布的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与上述的发改委等四部门答记者问的内容看,也许人们应该承认,间接接轨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作为一种过渡形式,的确符合目前国内市场具体情况需要。然而,由于这个成品油价格间接接轨办法目前还只是停留于原则上,而没有相关具体公开与可预期机制配套,所以对国内市场来说,人们就很难在国际油价波动的条件下对国内油价作出相应的变化预期,并予以提前应对。比如说,当国际油价出现大幅波动并处何种价格水平时,国家有关部门会以怎样的措施来减轻对国内市场的不利影响;还有,国内石油的加工成本与合理利润是如何确定的,具体利润的水平又是多少?可以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将这种形成机制向社会公开,那么对国内市场来说,就可以在国际油价出现相应变化情况时,不仅能够及时对相应影响予以预期,并且还能就此作出有关的应对准备。而倘真能如此,肯定会对国内经济产生积极影响。
  从有利市场竞争观点,如果国内成品油间接接轨的机制能够向社会公开,那么人们在知情的条件下,不但可以对国内石油的加工成本及其利润的合理性作出评价,以使有关部门听到更多方面的社情民意,并促进这次油改方案最大程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有了成品油价间接接轨机制的公开,因此就会促进国内相关厂商在关注国内市场情况变化的同时,还必定会注意国际油价变动可能带来的对国内乃至对自身行业的影响,而如此的公开结果,无疑会影响企业的相关市场决策,并且应该还会促进国内市场主体的国际市场意识的进步。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次成品油价改过程中,能将有关的价格形成机制具体化,并将之向社会公开,那么应当可以肯定,结果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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