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救市不是为了保泡沫
    2008-12-05    作者:钟茂初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资产价格虚高导致金融危机

  ●政府救市不是为了保“泡沫”

  ●资金投向应是带动需求领域

  ●应提高工资占国民收入比重

  目前,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先后出台大规模的拯救行动,各自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力图起到重拾市场信心的作用,以避免经济进入低迷甚至衰退状态。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出台了强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

  出台对策要研究起因,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此次金融危机,之所以会蔓延到全球各个领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各个经济体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经历了6年到7年的金融规模超常扩张、金融创新及其金融衍生品空前发展、房地产超常增长的“经济繁荣”时期,在这一模式下,各种资产价格(金融资产、不动产、企业股票)都成为了金融衍生品,被不断地非理性地推高价格,正是不断推高资产价格的模式所需资金难以为继,且投资者信心不再,而导致与之相关的经济部门乃至整个经济系统迅速崩溃。治理这样的金融危机,关键在于,要让曾经被炒作到高价格的各种资产,回归到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一段时期的资产贬值不可避免,这是对过去超速增值的“还债”。
  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来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是必要的,但刺激经济的目标是促使经济正常运转起来,而不能试图通过政府行为或政府宣示来维护高水平的资产价格。其理由是:
  一、刺激内需的大量资金投入,必须流入那些能够促进和带动上下游产业需求的领域、流入那些能够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费需求的领域。而不应流入维持某些企业资产值或维持某些企业不破产的渠道。只有这样,一定的资金进入,才能真正使内需得以刺激,且通过产业关联而产生乘数效应。如果资金只是转化为资产数字的增加,对于实体经济的运行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二、如果希望通过一定的资金投入来维持高资产价格,所有的资产都要求有相应的高利润空间,才能维持经济运行,这样必将导致资产市场的“有价无市”。投入再多的资金,也难以维持经济正常运行,对于刺激经济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以刺激经济、保增长的名义来维持房地产高价格的举措不可取,原因在于:高房价条件下,居民一次性的大额信贷购房行为,使得其后几十年的消费需求被锁定,居民的其他消费需求被强制性地抑制,这样就无法使广大其他产业从扩大内需的政策中受益,甚至长期影响其他产业的需求。直接刺激股市的举措也不可取,直接注入资金或出台利好政策刺激股市,通过股市信号反倒会使机构、企业、个人资金流入投机性的股票交易领域,而影响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和消费需求。股市的繁荣,要靠实体经济的预期经营利润的提升来实现。
  三、资产价格的降低,甚至破产,并不意味着资本设备和生产能力的消失。如果让新的投资者以较低的资产值接手,只需要较低的利润就可重新运转起来,资本设备得以利用、生产能力得以实现、雇用能力得以恢复。对于一些高工资、高福利的企业,资产价格的降低,甚至破产,新的投资者接手后重新运转,也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金融政策,不必把维护原有投资者利益作为首要目标,而应把如何使其生产能力正常运转起来作为根本目标。
  四、此次中国经济所出现的问题,固然与全球性金融危机等外因有关,但中国经济体系的内在结构等内因更是不可忽视。之所以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内需不足是根本因素,其重要原因在于,国民收入中利润税收所占比重与工资收入所占比重的失调,工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经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60%下降到了当前的40%多。工资收入的不足,必然引致内需不足的危机。所以,国家通过减税等方式来刺激经济的意图是好的,但应在维持企业合理利润空间的前提下,使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得以逐步提高。除此之外,直接向中低收入者适当增加消费资金(如发放消费券),亦即将部分税收直接转化为居民消费,临时性地对工资占国民收入比重进行纠偏,也对刺激经济有直接的作用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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