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土地财政应增加补偿农民
    2008-12-05    江西 魏文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通过改革土地收益分配办法的方式,来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3日,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已注意到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收入的问题,并在寻求解决的办法。(12月4日《新京报》)

  通过土地有偿出让,确可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收入,乃至奉行“土地财政”政策,难免会滋生过度出让土地用于工业开发现象,从而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土地与粮食安全;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还易诱发有损被征地农民权益现象,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团结;与此同时,土地出让过程中还易出现权力寻租与腐败行为;另外,地方政府过于热衷“经营土地”,将土地当作增加收入的“生钱罐”,还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推高房价,造成房屋价格背离实际价值,从而为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埋藏下风险,并影响与妨碍民众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凡此种种,都表明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倾向应该得到必要的遏制,以能在更大程度上保障我国的土地安全、农民权益与民众的居住福利,在更多领域铲除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
  地方政府奉行“土地财政”政策,说到底是为了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所以,唯有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地方政府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消弭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获取利益的冲动,有效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并得以消弭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所可能引发的诸多负面效应与不良后果。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透露,国土部正在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办法,使土地的收益分配、使用更加合理,这种降低地方政府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的解决思路,无疑抓住了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牛鼻子”,预期能对地方政府奉行“土地财政”政策发挥有力的遏制作用。
  据报道,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对于是否会考虑地方政府大幅提高向中央政府上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没有作出回答;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接受采访时则表示,解决房地产泡沫首先政府不要炒地,可考虑中央财政收取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12月4日《新京报》)。应该承认,中央财政向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确是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一种办法,但是与此同时,还有必要通过硬性规定土地收益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比例方式,大幅提高对于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标准。相比于中央财政向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提高对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既可以同样发挥遏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功效,又利于在更大程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因而是更值得采取或并列施行的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倾向的政策。
  政府有权依法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向农民征地,但是唯有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充分的补偿才是合乎正义的。提高对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也与不断改善与促进民生的政府追求目标更相一致,能让民众更多与更直接地分享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重要的是,土地为国家所有,而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共同组成国家,所以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政府与财政收益,更多更直接地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受益,是在更大程度上尊重国民权益与主人翁地位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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