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减持规范为何成“稻草人”
    2008-12-04    作者:黄湘源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12月2日,深市惊现大小非超限买卖“敌情”,于是,深交所又一次发出了紧急规范令。

  此时,距今年4月20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沪深两市交易所随即发布的《实施通知》或《操作指引》已近8个月时间。如果从1月份开始引入《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算起,交易所走上监管大小非一线的时间也快有一年了。仔细数来,证监会以及两市交易所为了规范大小非已费尽心机。可是,尽管左一个规范,右一个限制,违规的照常不怕违规,超限的依然敢超限,这让大小非减持规范成了“稻草人”。
  似罚非罚,罚不到位,当然是大小非超限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对于那些被发现违规的对象,交易所虽然都给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但多数只是公开谴责以及对违规账户限制交易1~3个月。一旦从二级市场上买回了超额出售的股份,还可以被从轻发落。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的行为,交易所虽然一再表示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可是,除了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之外,诸如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并将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对于违规成本太低的“顶风作案”者来说,没有硬性限制的规范,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让人敬畏其心和慎独其行了。
  边打边揉,小骂大帮忙,也是大小非超限违规愈演愈烈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说来也奇怪,深交所一边指出应当提前应对“大小非”解除限售高峰,一边却说“大小非”减持并非导致市场深幅调整的主因。非但如此,有关各方还出台一些令人费解的解决大小非问题的措施——10月1日起生效的新《上市规则》中,最为突出的一处修改,便是对首次公开发行中有关持股人的股份流通限制的修改,这被市场人士普遍解读为给大小非“松绑”。上证所不仅积极备战红筹股回归,还要积极密谋海外公司A股上市,并将此列为今年重要目标之一。深交所方面则紧锣密鼓,不停地为创业板的推出摇旗呐喊。相关部门更是时不时地为卷土重来的IPO和再融资投石问路。大小非前害未除,大小限后害又接踵而至。
  不过,上述各项最多说明了导致大小非灾情发生的表象,其实,“大非政策不变”,才是真正的内在原因。为什么一提到给大小非加锁,马上就有“不能违背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契约”的挡箭牌?为什么一说“重新规定暂停流通”,马上就有人说“不能再回到股改之前的老路上去了”?
  现在看来很清楚了。这就难怪在“大非政策不变”的同时,宁可鼓励增持回购在流通股份,并千方百计为大小非大开“大宗交易”、“二次发售”、“可交换债券”、“融资融券”等方便之门,也不向社保基金划拨应划拨而未划拨的国有股;宁可因噎废食也迟迟不推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股指期货;宁可“忍看朋辈成新鬼”也不肯推出平准基金救市了!一切的一切,并不在于大小非规范不了,更不在于大小非限制不得,而是在于“不变”二字上。一个“不变”见真情,以“大非政策不变”应市场稳也稳不住、治又治不好、救又不想救的“万变”。这恐怕就是解读大小非减持规范新政之所以成为形同虚设之“稻草人”的唯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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