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门10月16日联合发布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让网友们看到了治理官员违规出国考察现象的努力。昨日,一个题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再次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11月27日《信息时报》)
以考察、培训等各种名义,到境外游山玩水,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要找个由头,无需实质性内容,甚至不必有对方接洽单位,就可以随时组团出境,因为有旅行社全程安排。旅行社出于赢利目的,也必然要加长游玩行程、增密旅游节目,以至不可避免地喧宾夺主甚至全程游山玩水。 其实,组织出境活动,并非没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渠道,只是既然境外游才是目的,考察培训之类只是幌子,当然要想方设法地绕开有关部门,交由旅行社组织,因此,明确规定一律不准由旅行社承办,由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公务出境的规定,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而由有关部门组织后,相关的监督制约措施才不致成为一纸空文。譬如出境培训,其项目、出行人员、行程经费的审核,出国前的预培训、培训结束后的总结以及培训成果的跟踪问效,都将问责于相关的责任部门,这不仅可以有效地杜绝公款境外游,也无疑使培训的效果得到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