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千亿投资速度要服从质量
    2008-11-18    作者:余丰慧    来源:北京晨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紧急召开会议安排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投资工作。千亿投资计划目前已大致分配到11个部委。由于国务院要求必须在明年“两会”前落实到项目上,在余下的100多天里,争分夺秒地投资成了各级政府的要务。数额大、环节多、项目广、落实时间紧,必然要求速度快和效率高。而速度快最容易犯的一个老毛病是忽视质量和效益,出现浪费资金甚至“撒胡椒面”的现象。

  笔者认为,今年年底要投资1000亿元,无论是从财政收入出资,还是依靠发行债券筹资;无论是银行信贷资金,还是从社会筹措资金,最终都是社会、百姓和纳税人的资金,必须用好这些资金,用到民生上、用到“三农”上、用到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上,用到刀刃上,用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这是人民的期盼,中央的重托和要求。
  千亿资金分配到了11个部委,各级地方政府都十万火急地筛选项目,怀揣项目火速赶赴北京要资金。但是,总体要按照温总理的要求: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笔者理解,“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是对速度和力度的要求,“措施要准,工作要实”是对质量和效益的要求。而前者必须服从后者。过去我们在只要进度忽视质量上吃了不少亏,决不能重蹈覆辙。
  笔者认为,此时地方政府要切实选好项目并做好配套资金投入,防止出现以权谋私、申报人情项目,浪费国家资金。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必须坚持,比如:项目选定、申报与资金拨付相分离,地方以及部委负责项目筛选和确定,发改委、财政部门负责审定项目和拨付资金,实行项目、工程负责制等。
  审计稽核、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此时一定要赶快跟上,审计发现浪费资金、选定项目不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发现套取国家资金、中饱私囊、挪用贪污投资资金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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