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标饮用水还要再“横”多久?
    2008-11-18    吴睿鸫    来源:广州日报

    “最近国务院出台拉动内需的十项措施中提到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但是没有提到供水。”在一个论坛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这样担忧,而在业界早有我国饮用水供水质量不容乐观的共识。(《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

    众所周知,生活用水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它的安全直接关乎生命健康。不过,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却严重滞后。数据显示,在国内,城市供水有20%不达标,农村饮用水不达标准更接近50%。也就是说,我国目前有超过1亿城市人口和3亿农村人口喝不到安全达标的饮用水。
    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1985年颁布的,作为城市饮用水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一标准施行了长达22个年头。而国际上对生活饮用水标准修订频率却很快。鉴于1985年版的生活用水标准严重落后,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自去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然而,这一标准仍然留了一个“尾巴”——新标准中的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实施项目和日期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这意味着,从现在算起,不但在这4年漫长的岁月中公众都要与不合格水,甚至劣质水相伴,也给地方预留了可以片面发展经济,而不顾群体健康的时间。
    从新国标饮用水来看,考核指标达到了106项,要达标,自然需要资金投入。因此,在饮用水安全领域加大投入不仅符合民意,更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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