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
    2008-11-14    作者:顾征    来源:东方早报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最近撰文指出,目前我国进入了价格改革的攻坚阶段,今后将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严格限制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成本和高价格。(11月13日《京华时报》)

  垄断行业的产品价格过高,职工收入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多年来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前两年就爆出过杭州烟草公司中层干部年收入30万元、电力公司抄表职工年收入10万元之类的新闻,舆论哗然,垄断行业的确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但是,根据这次价格司司长的文章所确立的价格改革思路,我猜测,如果今后的改革措施是严格核算垄断企业的投资额度和经营成本,在此基础上给予垄断企业产品一个盈利比例,从而制定出产品价格。倘若如此,则未必能真正实现“强化成本约束”的预定目标。
  首先确定一个“合适”的盈利比例,企业利润等于投资额乘以盈利比例,最终体现在产品价格由成本加上利润构成,这种管制手段被称为“投资管制”,这是很传统的管制方法。这种管制手段的缺陷在于,垄断企业不会有激励去控制投资额,而会拼命扩张投资,这样可获得更多的绝对利润。研究界已有定论,这种管制措施之下,企业没有盈利压力,断然是无效率的。
  垄断企业的投资额都非常大,对投资额的管制稍有出入,涉及的绝对额就会非常大;而且经营流程涉及的环节非常多,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很高。其行业特性决定了这是一些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外行根本就弄不清各个环节上的合理投资额是多少。政府管制部门如果仅是核定一个合适的成本标准,其有效性无疑不强。
  更关键的是,合适的成本是多少,其实没有客观标准,而只有在竞争中才能显现出来。早些年周其仁教授曾提出过一个颇具洞见的看法:“没有竞争,不知道成本为何物。”对垄断企业的任何管制措施,基本目标都是提高企业效率。而效率只可能是竞争的产物。没有竞争压力,企业成本不可能真正得到有效控制。未来的改革,在以强化成本约束为目标时,改革措施必须从强化企业的竞争压力入手。
  有种疑虑认为,垄断企业从事的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天然具有“自然垄断”特性。“自然垄断”是说,由一家企业独家提供产品比几家企业更有效率。这一理论经不起推敲,自然垄断理论成立的前提是成本不可变。这个前提事实上不成立,技术进步、管理改善,都会形成成本的减少,尤其是市场竞争会形成成本控制的内生性力量。
  限制垄断行业的高福利,仍然离不开引入竞争。如今劳动力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但这些行政性垄断行业还保留着大量的铁饭碗。改革措施应该是,彻底打破垄断企业形形色色的铁饭碗,所有的职位都向劳动力市场开放,引入员工之间的竞争,以岗位定员,让具备工作能力而工资要求最低的员工上岗,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
  垄断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会非常艰难。经典的政府俘虏理论说,垄断企业是掌握了巨额资源的利益集团,它们有能力俘虏政府,让政府听命,对垄断企业的很多管制措施,其实都是政府根据垄断企业的意愿来制定的。比如中石油就曾在招股说明书上赤裸裸地宣称,“作为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企业,本公司通常能够对行业监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出合理建议……。”下一轮次的垄断企业改革,政府应该真正拿出决心来,彻底打破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引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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