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岂能搞“花钱买平安”
    2008-11-14    江苏 武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昨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三秦都市报》11月9日)

  在一些被地方黑恶势力控制的地方,生意人们为了免于遇到“麻烦”,往往不得不向黑恶势力缴纳所谓的“保护费”,黑恶势力收费的理由也十分冠冕堂皇,交了钱就能“保你平安,让你发展”。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倡导的所谓“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与“保护费”还真是颇有几分相似。
  令人忧虑的是,按照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花钱买平安”的逻辑,显然只有交了“赞助费”的平安买家,公安局才保其平安;那些没有交赞助费的其余公众,是否就不保平安了?这样一来,原本为全体公民提供平等服务的警方,恐怕难免沦为部分有钱老板的私人保镖。此外,有道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当交了“赞助费”的煤老板与没买平安的煤矿工人或是周边居民发生矛盾时,即便是煤老板存在欠薪侵权的行为,收了“赞助费”的公安机关,胳膊肘恐怕也会不由自主地偏向煤老板。如此一来,“花钱买平安”究竟买来的是谁的平安,也就大可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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