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期待强反周期调控
    2008-11-04    王思强 郝向斌    来源:经济参考报

  周期性波动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也是市场对竞争主体优胜劣汰、配置经济资源的基本方式。
  周期性波动的成因,是部分市场主体将周期性波动中的某些阶段性特征当作是可持续的常态,从而做出偏离正常需求的投资决策,形成周期性的膨胀与收缩,呈现周期性的过剩或相对不足。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市场经济中的功用价值是防止过度波动,减少周期性波动所致的经济损失,因此,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基本上是反周期的。
  但政府毕竟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力量,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往往只能平抑波动幅度,但改变不了波动趋势。
  当前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急转直下是周期性波动规律的正常体现。近期以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工业产品和煤炭、电力等能源产品的需求形势先后发生了急转直下的重大变化,供求关系由原来的供应偏紧向偏松方向转变,预期今后一段时间这一势头还会更加明朗。
  应该说,当前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步入下行期,是周期性波动规律的正常表现,是房地产、重工业及能源需求泡沫膨胀到极点之后的必然反转。预计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将因需求不足而进入阵痛期。首先,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救房市的政策,但毕竟目前房价处于过高水平,预计房价下行是必然过程,也是“观望多而买房少”、进而使房地产开发规模进一步萎缩的过程。其次,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将进入下行期,世界范围内的投资需求动力将明显减弱,加之我国控制高耗能产业的政策力度不会减弱,预计我国投资品出口量还将继续下降。第三,房地产开发和高耗能产品出口这两个终端动力明显减弱,将直接影响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的供需关系,预计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的新开工项目也将急剧减少,这意味着此前几年拉动重工业及能源需求增长的第三大动力——重工业建设,也将明显减弱。
  至此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房地产开发、高耗能产品出口和重工业建设这拉动能源需求的三大主力引擎将同时减弱。但近年来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已经形成巨大产能,而且还有大量在建产能陆续释放,据此判断,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将因需求不足而进入阵痛期。
  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期待强有力的反周期宏观调控政策。如何救助急转直下的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笔者提出如下见解:
  首先,已经出台的减免房地产交易税费的政策不会对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形成强有力的救助。这些措施是激发自住性需求,很难改变今后一段时期内房价下行的阶段性特征。为充分挤掉房地产泡沫,为使太多“买而不住”的房子转变为市场的有效供给、用于满足自住性需求,也不应人为扭转房价下行的良好势头。这是因为,只有房价跌到合理价位并趋于平稳后方可充分激活自住性需求,之后才有望使国民经济、尤其是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回归到良性发展轨道上来。因此,必须采取其它更加有力的反周期政策措施来救助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
  第二,严格督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政策的落实情况。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这一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一下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硬着陆,但这一措施能否得到地方政府的认真落实还需进一步观察,毕竟建设保障性住房满足不了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取丰厚地产收入的需要,因此需要中央政府从严、从细制定政策细则,并加强督查,确保真正落实。
  第三,针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刺激投资适度增长。我国经济确有需要增加投资的薄弱环节,比如铁路运输瓶颈、城市交通拥堵、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等。为缓解基本面因素对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稳定运行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交通、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当前市场主体信心减弱的情况下,应加快出台如减税、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国债等财政措施,务求在较短时间内大幅增加基建投资,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社会消费。
  第四,加快淘汰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落后产能,严格控制这些产业的投资、建设规模。目前正是淘汰重工业及能源产业链落后产能、推进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的最佳时机,国家应进一步调高这些产业的进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进程,加快对小煤矿的资源整合步伐。同时,应阶段性、有选择地暂停部分重工业及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另外,还应加大对重工业及能源产业的生产能力管理,严禁超能力生产和其它形式的违规生产。

  (作者分别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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