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司法的权威藏在细节里
    2008-10-31    作者:傅达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日前表示,今年年底,省高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要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外,都要挂在互联网上,让社会和群众来监督,来提意见。
  这样的信息再次激发起坊间对判决书上网的呼吁。以往我们强调更多的,是其对司法决策透明和司法公开的民主价值;在我看来,判决书上网对于助推精密司法、树立司法权威的实用价值或许更值得关注。
  司法向来是一门精细的艺术,它不仅需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作出公允的判断,也需要在最终的裁判文书中向社会宣示法律的神圣、公正与理性。作为整个司法程序的最终成果,判决书连接着司法机关与公民社会,是司法输送正义的重要桥梁。一般来说,普通公民除了少数场合下直接旁听庭审,更多的则是通过触摸判决书而感知司法现状的。所以,看似简单的一纸判决,其实是法官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最佳载体,是赢取民众信赖与尊重的重要“窗口”。
  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我们的这个“窗口”由于长期封闭而布满灰尘。
  司法的权威是更深刻地蕴含在司法的细节之中,藏纳于统一、规范、严谨的裁判行为里。笔者真诚希望:在判决书上网的倒逼之下,作出一份精密而富有逻辑的判决书,能够成为每名法官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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