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新在何处
    2008-10-17    王淑军    来源:人民日报

    千呼万唤下,新医改方案终于揭开面纱。尽管还属征求意见稿,但医改的脉络、框架已很清晰。

    从改革开放后医药卫生体制发展的历程审视,此次医改有诸多新亮点,最让人振奋的莫过于政府角色的界定。方案中一再强调“政府主导”,不仅突显出政府对人民健康的责任,也有利于克服“市场化倾向”的弊端,确保医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推进。
    此次医改方案谓之“新”,是相对早在1997年就已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实上,从那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到随后的医药分开、药品招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等举措,医改一直在进行。但由于作为大前提的“政府角色”并未明确,诸多举措到头来总给人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感。
    事实证明,政府角色不明,会导致种种“不到位”。首先是“缺位”。比如,本应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的投入,因为长期严重不足,医疗机构依靠以药补医政策下医疗服务收费“创收归己、自行支配”来维持运行,使公立医院产生过分的趋利冲动和行为,损及医疗公平,害及政府形象。
    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药补医”为例,正是在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名义下,一些医院对其“滥检查、大处方”不仅无有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成为政府难以监管的模糊地带,还滋生出医药合谋抬高药价、回扣提成等行业腐败。
    “不到位”还体现在“越位”上。比如,针对非基本医疗的中高端和特色医疗等需求,本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但政策没有放开,行政手段代替了市场的配置功能。这让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遭受诸多限制和歧视,民营医院更是艰难生存,原先设想中的“有效竞争的医疗服务市场”一直可望而不可即。
    从新医改方案的设计来看,显然对上述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明确的判断。
    比如,新医改方案针对“投入”问题提出,“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针对“以药补医”问题则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针对“社会办医”问题,提出“抓紧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外资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改方案涉及复杂的社会主体和利益格局,如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医院、患者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等,其中政府角色有着“牵一发动全身”的首要地位。只有政府角色明确了,“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医改主线才能一以贯之,上述复杂关系的处理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才会有根本的保障,医改的成功也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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