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房价补差”维护了契约精神
    2008-10-16    陈才    来源:广州日报

    开盘价每平方米2万元,3个月后均价陡降到了1.6万元,深圳某楼盘开发商对此作出了拿近3000万元对老业主“全额补差价”的承诺,引起楼市一片哗然。10月14日记者获悉,此举已被深圳市政府部门紧急叫停,而部分补差价的承诺也并未兑现(10月15日《新京报》)。

    对于购房业主来说,房子价值缩水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一些在高价位买房的业主希望退房,或者从开发商那里获得补偿,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诚如业内“领头羊”万科所言,一切企业行为必须遵循契约原则,企业对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业主也没有理由要求开发商作出补偿。道理很简单,市场经济一个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就是交易自愿,后果自负。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除了承诺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功能和质量保证,也就不再承担其他关联责任,更不可能承诺产品保值。
    深圳市政府部门紧急叫停“房价补差”,是对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维护。房价大涨、大跌等现象,虽然确属市场不健康的表现,但商品的价值规律本身,并不会因此而被消灭。正如有网友说:“如果房价跌了可以补差价,股价跌了是不是也可以补?”
    如果“全额补差价”,可以说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可操作性很小不说,房市的价格水分也不可能真正挤出来,还可能惹出无数的麻烦。假若此口子一开,市场上所有的购房者都抱定“买吧!反正涨了是自己赚,跌了有开发商和政府补”的想法,会造成更大的市场混乱。
    换个角度看,政府和购房者汲取教训的地方也很多。对于政府来说,“有形的手”的作用现在才开始发挥,有些嫌晚了;如果政府一开始就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控得力,使房市运行一直处于平稳理性的状态,现在也不用到处“灭火”。对于购房者而言,经过这次惨痛的教训,如何培育承担和应对市场风险的意识及能力,当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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