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招商引资模式应尽快终结
    2008-09-26    作者:瞿方业    来源:燕赵都市报

  16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叫停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的局面,“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9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长三角恶性招商竞争就是在招商过程中争相压低土地价格,在税收方面想方设法给商家以优惠。长三角招商的恶性竞争,是国内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一个缩影。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招商引资,根本原因是对惟GDP政绩考核体系“上瘾”,只要当地经济上去了,官员就可以得到升迁机会。在这根政绩指挥棒下,许多地方政府就“赤膊上阵”,派出大批官员去招商引资。
  政府官员直接出面招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把双刃剑也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发的恶性竞争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模糊了政府职责,造成权力的扭曲使用,当下一些地方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群体性事件和环境保护问题,都和官员主导招商的发展模式不无关系。
  为了吸引投资,地方官员往往愿意为企业服务,在土地征用、劳动用工等方面尽量满足企业的要求,甚至完全站在企业一边说话。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一些地方官员“将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为老板服务”,正是对这一现象的经典概括。
  政府主导的招商模式,是当下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因此,不仅要结束当下招商引资的乱象,更要结束官员直接招商引资的模式,让权力退出这一经济领域。
  在许多发达国家,招商引资一般是由商会等民间机构来组织进行的,政府与商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很清楚,决不会越俎代庖,更不会因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而造成监管身份的模糊和丧失。
  在经济领域里,政府的身份是监管者,是规则的制订者,而不是直接参与到招商引资等具体经济活动中。如果要招商引资,政府也只能通过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法治环境来吸引资家前来投资,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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