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要放弃“高位维稳”幻觉
    2008-09-18    李季先    来源:证券时报

  房地产出现困难的时候,如何去支持他们的稳定发展,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成长,政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正值多事之秋的房地产市场,一些地方政府表现出了政府对房地产维稳的空前责任感。

  以前停留在房地产业内的要求政府进行房地产维稳和“救市”呼声,终得到了个别地方政府的响应,对房地产业者来说,无疑是精神一振。但他们可能很快就会陷入失望,因为他们期望或理解的政府“救市”或楼市维稳,与这些地方的房地产维稳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地方政府所说的房地产维稳是在房地产市场依据市场供求规律完成调整后的企稳,而不是房地产商理解的政府要维持当下的房地产价格水平,或使楼市在高位维稳。
  宏观经济形势扑朔迷离,物价、股市要维稳,楼市也需要维稳,但相较于前者来说,建立在民生基础上的市民化社会更需要维稳。而这离不开物价、楼市在一般公众收入可接受范围内的企稳,这个企稳可以不是低位企稳,可也绝不是高位企稳。正如相关负责人所说,“市场方面,依据市场的需求规律、供求关系来完成;要不断完善商品住房和社会住房需求的结构性调整,满足各种不同类型的结构性调整,满足市民的需求”。这里,满足市民的需求是第一位的。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政府当然有责任保持其健康平稳发展态势,使其既不大起,也不大落。不过,这并不等于说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需要为房地产业自身的超常规发展过错埋单,尤其是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而房地产的发展又严重背离一般民众所能承受的“自住”需求极限时。房市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政府进行房地产维稳也有自己的操作规律。不为脱离民生需求的行业发展埋单,这是一切民选政府、成熟政府行政作为的铁律。
  事实上,楼市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民生诉求,才是决定楼市何时维稳和楼市在哪里企稳的关键力量,这也是当下政府不可能为在没有完全调整到位之前的楼市埋单维稳的“科学发展观”原因。
  房地产市场维稳与股市维稳不同,股市维稳背后是千千万万中小投资者的正当利益诉求,这是股市维稳的正当性所在;而房地产维稳在该行业没有完全调整到普通民众所能接受的价格区间前,其后面站着的却只能是房地产开发商及其利益相关者。如果不顾及房地产维稳与股市维稳的这个区别,政府贸然出手进行所谓的“救市”,那么受损的不仅是房地产业通过这轮流动性危机所可能进行的自我检讨、自我更新的发展机会,而且也可能伤及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房地产维稳,不是简单地放开行业信贷限制、投资限制,也不是简单地予以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更不是通过政府提供救市手段使得房市获得“空中楼阁式”的企稳;而是要真正尊重房地产业的科学发展规律,尊重这个行业所赖以生存的民生“自住”诉求生命线,放弃房地产市场高位维稳的幻觉,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多层级房地产市场架构,通过税收、信贷手段合理引导多数房地产企业回归民生福祉,使房地产市场依据自身发展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完成调整后的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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