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权是精简机构的根本
    2008-09-12    江西 魏文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网站日前公布《2008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指出,为推动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包袱,中央财政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人员以及保障重点支出给予奖励。按照该办法,中央财政对各地2007年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乡镇或区公所奖励50万元;按县算账,比2006年减少财政供养人员1人奖励4000元,同时对人员增长超过全国地方平均水平的县,超过部分按照每人扣减500元。(9月9日《中新网》)

  政府部门冗员严重,会减少能够用于公共事业的资金数量,降低民众所能享受到的福利水平。政府部门冗员严重,必然要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这就势必要加重民众的经济负担,消弭部分民间资金用于投资与消费所能发挥的效用。政府部门冗员所必然伴随的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损伤法律尊严、侵犯民众权益,影响政府形象,疏远民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所以,政府机构人员膨胀后果严重,非予以强力遏制而不可。
  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与人员给予财政奖励,是希望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县乡政府精简机构与人员,但是需要看到的是,精简1人可以获得4000元奖励,而该人员留在政府机关内所能得到的收益绝对不会仅有4000元。更重要的是,精简1人得到的4000元奖励为政府所得,而超编1人所能得到的远超4000元的资金却进入了私人的口袋。况且,帮助一个人吃上“财政饭”,有关官员更能为自己谋取到巨大的私利。也正因为如此,遏制政府机关人员膨胀现象不能仅仅依靠财政奖励,而需要有效约束官员的包括人事权在内大权力,杜绝人事腐败行为发生。
  除此而外,遏制政府机关人员膨胀,还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一方面应当从严核定政府机关所需人员编制数量,另一方面要从紧编制政府机关工资性支出与公用经费预算,严格按照编制人数与实际工作量核拨相关经费,通过从紧制定预算逼迫政府不能不控制工作人员数量。这就需要各地人大严格财政预算编制与管理,为人民管理好公共资金的“钱袋子”,并从源头上避免因为政府部门冗员加重民众负担现象出现。
  而更为深层的举措应该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缩小政府管辖范围、减小政府事权,来实现政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数量的最小化。政府机构与人员的膨胀程度,是与政府的管辖范围与事权大小成正比的,政府管辖范围越大、事权越大,政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就越多,反之,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与配备则越少。转变政府职能,减小与限制政府权力,是“小”政府能够建立的根本。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架构的形成,也是法治政府与民本社会能够建立的重要前提条件,所以减小政府管辖范畴与事权,也是建设法治政府与民本社会必然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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