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小额贷款就是政府最好的作为
    2008-09-01        来源:上海商报

  上海市杨浦区近日试验性地推出九条新政,尝试为区内2万多家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这九条新政包括了探索小企业捆绑发行短期企业债券;在全市试点、率先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新增提高贷款利率补贴;扩大担保范围等等。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浙江省政府从7月份起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是央行、银监会自今年5月份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国内首次有省份公开提出试点民间金融合法化。
  虽然不同地区实施小额贷款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都体现出政府大力支持小额贷款的决心,受到许多中小企业和贷款公司的欢迎。浙江已有大批民营企业、担保公司、创投公司表示有意介入小额贷款业务,不少是当地骨干企业,其中也不乏上市公司。
  2006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为穷人创造经济和社会发展机会所作的贡献,从此“小额贷款”这个概念开始进入中国人的视野。人们意识到,在发展中国家和金融尚不够发达的地区,小额贷款能够为大量无法提供高水平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乃至个人提供急需的运转资金,从而帮助他们扩大经营,脱贫致富。
  事实上,中国早就存在自己的小额贷款模式,这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浙江地区不乏先例。
  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最有可能陷入的误区就是政府职能的错位。现在金融政策的主导权掌握在政府手里。可政府应该主要行使金融监督和风险管理职能,而不应直接卷入贷款业务或者为其提供担保。从信息角度来看,民间公司肯定比政府掌握更多信息,金融服务更有效率;从风险角度来看,政府也不应把企业经营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政府的责任只是为中小企业的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政府过多介入金融活动,很有可能提供更多寻租、腐败的机会,会有很多小企业采取非正常手段向政府要价或者行贿,政策落实可能发生变形,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所以我们在为政府逐步放开小额贷款、合法化民间金融喝彩的同时,必须关注政府采取的具体举措,确保这些政策实实在在推动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
  以上海为例,目前杨浦区推动小额贷款最主要的举措是为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短期企业债券。具体做法是选择质量比较好、又有融资需求的3至5个中小企业捆绑在一起,由政府提供担保,通过银行、券商发行,最终为这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资金难题。这种做法,对推动小额贷款发展的意义恐怕依然是有限的。
  判断哪些企业有捆绑发行债券资格,这个权力掌握在政府手里,债券发行时又要通过银行、券商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就都可能造成寻租机会。如此高的进入门槛和如此繁琐的贷款程序,必然把大量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这个政策的最终效果很难与小额贷款的最初目的达成一致。
  相比之下,浙江的做法显得更为灵活、积极。浙江政府吸引民间公司进入贷款市场,对其审核资格后发放牌照。政府随即退出贷款市场,只负责监督管理,一切风险和收益都由贷款公司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分担。这样,政府在贷款市场上的介入程度最小,而借贷双方的激励则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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