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政策调整不能只关注起征点
    2008-09-01    作者:谭浩俊    来源:燕赵都市报

  每当物价上涨速度较快,每当看到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的报道,都会响起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

  近一段时间以来,这一呼声再次响起,不仅专家、学者强烈呼吁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连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发表文章,表达了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相同看法。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看来已是大势所趋,它将成为现阶段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缓解通货膨胀压力、推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但是,对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笔者认为,我们都跌入了起征点“陷阱”,把目光过多地放在了起征点上,放在对起征点的提高上,而忽视了个人所得税政策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作用。
  大家知道,贫富差距的拉大,既有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太慢的原因,也有高收入者收入增长太快的原因。要缩小这种差距,不仅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且要遏制高收入者收入的过快增长、无序增长。要遏制高收入者收入增长过快,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制度、出台政策、规范行为,限制不正常的收入过快增长;另一方面就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课以重税,迫使其规范收入行为,减少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
  很显然,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公平税”,既有保护低收入者利益的功能,更有调节高收入者利益行为的功能,不仅要通过提高起征点,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更要通过税率的调整,遏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过快,缩小社会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属于高收入阶层的专家、学者,他们虽然强烈呼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却从来没有呼吁如何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这也是我们跌入起征点“陷阱”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仅仅关注起征点,而不关注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纵然起征点提高了,也不会对社会公平产生太大的作用。因为,高收入者收入的增长,远远超过低收入者那可怜的一点“起征点利益”。
  所以,当我们在积极呼吁提高起征点的同时,更应当积极呼吁如何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只有同时顾及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两个阶层,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作用才能得到更好、更有效、更全面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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