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鼓励分红是远远不够的
    2008-08-29    曹中铭    来源:中国证券网

    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除了通过博取差价获取盈利之外,上市公司的分红亦是其获得回报的一种方式。但是,A股市场上市公司却常常上演“重筹资轻回报”的闹剧,有红也不分已成常态,甚至于市场上的“铁公鸡”也不鲜见。

    A股市场诞生十几年以来,也只产生了佛山照明一只“现金奶牛”。无论是中期报告还是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中更多的是以“不分配不转增”来搪塞投资者。以资金紧张为借口,或者是找其它理由,其实就是不愿分红。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以分红作为先决条件提高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门槛。征求意见稿规定,再融资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此前这一比例为20%。另外,要求上市公司在其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利润的百分比。而且,同时允许上市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为降低分红成本,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证监会相关人员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促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
    至少在再融资的问题上,以分红作为其中的一个门槛,那些欲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将不得不提高其分红比例,这无疑是市场的一大进步。分红比例的提高,也有助于投资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
    但对于没有融资需求或者由于条件所限根本无法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来讲,上述门槛显然形同虚设。即使其能够向投资者交出一份漂亮的中期报告或年报,如果不分红,对投资者又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即使是证监会此次提高了再融资的门槛,投资者的回报其实仍然较低。有数据显示,按照05、06、07三年可实现的净利润计算,截止至8月22日,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股本为18319.41亿股,则折合每股能够分红 0.037元的红利。而目前所有A股的算术平均价格为9.01元,如果依靠上市公司分红,收回目前以股价计的投资成本,需要243.5年。以数百年的时间才能收回成本,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也凸显出目前A股市场分红率的低下,况且其中还没有考虑到某些上市公司不分红的情形。否则,回报率将更低。
    中国证监会此次出台措施毕竟只是“鼓励”分红而已,并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相比于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的40-50%拿出来分红,目前的30%的比例还显偏低。从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笔者以为有必要实施强制分红的政策。
    上市公司不能在融资与再融资时就“狮子大开口”,而在回报投资者时扮演“铁公鸡”的角色。这不仅有违证券市场的投资与回报的原则,也无形中扭曲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角色定位。
    笔者以为,无论是回报投资者也好,还是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门槛也好,针对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分红不积极的现状,有必要采取强制性的举措促使上市公司分红。提高再融资的门槛只能对某些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效果,对于其它上市公司则无能为力。只有出台强制分红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才是触及到了问题的根本。也只有如此,上市公司的分红才能真正形成一股潮流。
    如果说鼓励分红已是市场一大进步的话,强制分红将更有利于投资者获取回报。将A股从投机市转变成投资市,市场才会减少无谓的波动,也更能显现出A股市场的投资价值,特别是在目前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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