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撰文指出,财政体制改革为何难以深入,似乎正日益成为社会热点。由于财政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综合,其既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改革受多方因素制约,因而难以“孤军深入”。
回顾三十年的改革历程可以看出,四次财政体制改革都是以整体体制改革的大突破为背景的。所以,当我们在思考财政体制改革时,需要充分考虑配套条件的形成,从外部条件变化对财政体制变动的压力角度去考虑“要不要改、改到什么程度、朝什么方向改”,而不是一上来就讨论税收怎么划分。
(《暸望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