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公开收入很重要
    2008-08-22    尹卫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新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年薪)、奖金、补贴、持有本单位股权、出国出境、培训考察费用支出等须统统公开,每年向职代会报告。(8月3日新华网)以地方立法要求企事业单位领导必须公开收入情况,在全国开了先河。
  近几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而掩盖这种分配不公的“烟幕弹”,一是高管自定年薪。不久前中纪委专门颁发纪律,明确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情节严重者要被开除党籍。二是收入模糊。
  模糊工资曾经是非公企业的“专利”,不知何时被广泛引入国企。工人拿多少钱?完全由管理者说了算,不准互相打听;至于领导拿多少钱?工人根本无法知晓。非公企业搞模糊分配有一定激励作用,但进入国企后则“橘生淮北则为枳”,剥夺了职工参与分配的知情权、话语权。剥下高管薪金的“模糊外衣”,让其高收入晒晒太阳,是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必要举措。从理论上讲,国企资产属于全体人民,职工就是企业主人,企业一切重大事项都须让职工知情,连高管拿多少钱职工都不知道,主人翁地位何以体现?
  公开收入也有利于强化对高管的监督。厂长、经理必须接受职代会监督,被写入《工会法》。监督是全方位的,包括高管收入及公款消费。他们所获报酬与贡献是否相符?其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理?这是考核厂长、经理称职与否的重要条件,公开、透明与知情是监督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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