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难解中小企业转型瓶颈
    2008-08-20    作者:张立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18日,央行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推动创业和促进就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下滑趋势明显,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对就业形势产生冲击,5月份的失业率为5.5%,创下三年来的新高。这促使政府出台金融政策帮助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但由于中国失业率上升属于经济周期性与结构性问题,仅仅扩大金融支持力度显然不够。

  此次《通知》放宽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因为融资困难出现经营困境的问题。《通知》也规定,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此举是为了提高经办金融机构相关贷款的成本和风险的覆盖率,鼓励银行积极放贷,而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因此,也不会提高贷款部门的成本。
  去年以来,为抑制通胀,央行持续实施货币数量紧缩的政策,导致金融机构为了信贷质量和成本而“抓大放小”,大幅降低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规模,大量中小企业遭受成本提高、出口放缓以及金融紧缩的多重打击。而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就业形势随之出现恶化。不久前,央行通过窗口指导,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基础上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并要求这部分额度必须用于中小企业、农业或地震灾区,以缓和中小企业困境。但由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大,大部分金融机构并不积极执行。目前,提高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应属激励金融机构执行。
  不过,由于中小企业面临的并不主要是金融困境,而属结构问题,因此,不能高估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效果。中国中小企业主要聚集在出口制造业,一旦外需放缓,其过剩产能难以消化。目前援助中小企业,主要是生产和就业角度,其产能消化却毫无方向,这对银行是有危险的。中小企业这种结构性问题(制造业过多及产能过剩)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应从增量上考虑,大力发展服务业。
  这就要求政府不仅仅提供金融支持(服务业往往也缺乏担保物),而应是政策组合。比如大幅放松管制;放宽中小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时的灵活用人政策;降低税负,尤其是创业工商门槛,甚至,可以免除城镇商业摊贩一切税费等。但是,服务业发展前提是必须拥有一个庞大的城市中产阶级人口,拥有潜在服务业消费市场。但目前中国中产阶级生活成本极高,尤其是住房、交通、通讯以及社保等支出较重,因此,政府应该降低城市居民的住房与公共品支出比例,壮大中产阶级与服务业,吸收就业。
  金融结构与服务必须随之转型,目前,中国金融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固定投资和个人消费等方面,对于服务业的支持长期滞后,银行甚至不允许核销服务业的不良资产。目前通过特定金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只能是权宜之计,发展服务领域中小企业以及建立相应的金融服务才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转型的重要内容,这也将是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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