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地税合并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说:这要两面来看。有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地税局只是保持现在这种职能的话,这个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点我同意。 但是,这是否就构成取消地税局、国地税的充足理由?还需要更多思考。从纳税人的角度看,我认为国地税应该合在一起,一个事物不能两办。但是从政府的角度讲,应该改变功能,通过这次变革,既完成机构、职能的不重叠,又完成其他的改革方案。这是可以双赢或者多赢的。
(《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