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桂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经过两年多的改造,狱中的曹桂芳终于明白:任何人都要学法守法。她在忏悔书中说到,“直到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8月5日《正义网-检察日报》) 笔者不禁想起了成克杰、胡长清、慕绥新、马向东等名闻天下的几位贪官们的忏悔,对比之后,除了用“如出一辙”一词外,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形容它们的相同了:工作前期必定是对金钱没有太多想法,后来必然是因不受监督和约束而逐渐迷失坐标,最终成为了金钱的俘虏;再穿插些“农民的儿子”、“忽视世界观改造”这些耳熟能详的话语。 优秀检察官方工长期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他说:“我难以相信这些贪官煽情的忏悔。这些昔日风光十足的赃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早已扭曲,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马上提高了觉悟?口是心非、欺世盗名的伎俩对他们来说,是驾轻就熟的看家本领。”贪官之所谓忏悔,不过是在丑行大白于天下之后的“事后忏悔”,是一种极力挽回自己损失的“次优选择”,仅仅是希望人们心生怜悯,法庭能给他们较轻的处罚罢了。 德国学者洛伊宁格尔曾经分析道:“中国的传统是相信官员的道德良知,注重对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而疏于对权力的监控制度的制定,因此权力被利益诱惑并收买的机会要比西方大得多。”因此,从更深层次上来说,如果没有制度上的严厉惩治和强力约束,贪官的忏悔仅仅只是一场作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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