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没有律师问题就解决了?
    2008-08-01    江西 罗瑞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强制拆迁激起群众不满,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以此要求律师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7月27日《楚天都市报》)

  打官司去法院,找辩护请律师,这是法律的常识。在当地,7个律师事务所有近百名律师,律师资源可谓充足有余,而为了防止市民告状,区政府将所有律师统统聘下,让老百姓在当地打官司请不到一个律师,这种现象显得极不正常。
  政府垄断律师的做法,必然会造成不良后果。百姓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心中的怨气不能得到释放,必然要另避它径,这就难免产生过激行为。除此之外,律师成为区政府的“传声筒”,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使律师的服务功能变味,也使得法律的职能严重丧失。
  任何一个地方不论工作做得多好,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尤其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疏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最好良药,而采取堵,只会使怨气越积越深,加剧矛盾。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而利用法律渠道进行化解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律师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将律师统统收归已用,表面上看起来无懈可击,但是其利用的是一种职权,这种做法与政府的宗旨不相符,极大地损伤了公民的权利,也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相关稿件
· 司法部: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2008-07-25
· 某些案子律师不能代理 2008-07-25
· 律师诈骗“黑老大”被判11年 2008-06-27
· 新《律师法》为何律师都看不懂 2008-06-03
· 京城诞生首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