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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两税合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降低税率后,税收仍然高速增长呢?主要原因是征管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过去在设计税收机制时,考虑到实际征收率不高的因素,实行“宽打窄收”即名义税负高和实际税负低的征税机制。扣除了各种税收优惠后,如果将当前我国税法所确定的各种税收全部征收上来,那么各种税收总收入应该占到GDP的50%左右!因此,随着我国税收实际征收能力的提升,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本身就凸显了减税的紧迫性。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上半年税收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在今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每月1600元调至2000元之后,个税依然快速增长,说明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依然过低。为了把多一些的财富留到居民手中,增强民众的消费实力,促进内需的拉动,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显得必要,而且显得迫切。
清华大学教授魏杰出建议“应将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他认为,只有这样才会使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而国家财政收入并不会少多少。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个税起征点还有上调空间。”这意味着,个税起征点有可能再次调整。但如此频繁地调整税率,是否会影响到个税的严肃性?笔者认为,与其这样“修修补补”,不如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万元左右,不仅可以藏富于民,也可以使个税起征点保持至少几年的时间不用变动。
企业所得税的增长同样过快,应该修正。虽然,2007年企业利润大幅度上涨,是带动今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增收近2000亿元的根本原因,但是,中国企业税收高于欧美许多国家,甚至也高于东南亚国家,却是不争的事实。从去年开始实行的紧缩政策,给企业尤其是生产类企业的资金链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少数国企还能通过银行贷款弥补资金缺口,但大部分企业尤其中小企业与此无缘。降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利于缓和我国企业尤其生产类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从整个宏观经济来看,面对经济下滑的风险,要继续实行紧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胀,就应该采取宽财政的措施,而降低企业税负正是“宽财政”的主要内容。而且,减税有利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都认同,作为我国第一税种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应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而增值税改革的一个原则就是减税。
诚如某经济学家所言,严格说来,减税其实没有时机问题,在任何时候减税都是有利于民众,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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