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决定对耕地占用税征管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大幅提高耕地占用税额标准,税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左右。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此次确定的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为2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左右,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加收50%。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