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之时更要保证农民增收
    2008-07-04    新华社记者:董峻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当前正值夏收夏种,一些地方的农民开始出售夏粮。这份通知及时发出,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
  近年来,国家把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作为全国的大事,在制度、政策和投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部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各地也相继取消、降低了一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农民负担持续减轻,受到农民群众欢迎。
  但是,农民负担不合理的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一些地方执行政策不到位,涉农项目多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向农民和村集体等摊派集资现象有所抬头,农民承担的不合理费用有所增加,农民负担显露反弹苗头。
  对此,各地应按照中央要求,狠抓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重点治理。对部分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地方,应实行检查、整改、立制全程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也要探索建立新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国家规定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得收费,严禁登记“搭车”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得向成员乱收费。各地应深入开展对这些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从今年开始,我国还将重点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5项制度,从长效机制上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各地应坚决落实。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在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应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的要求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检查应以“暗访”为主,直接深入乡村了解情况,督促整改,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相关稿件
· 河北邱县:“林下复合经济模式”助农民增收 2008-06-20
· 樊纲:食品价格上涨有利农民增收 2008-05-23
·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8-01-31
· 争取农民增收势头不回落不放缓 2007-12-24
· 农民增收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00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