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象不能乱打“隐私牌”
    2008-06-13    甘肃 瞿方业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高考后,山东将把考生成绩等信息作为个人隐私来保护。除各级招生机构内部使用和向考生本人提供外,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统计高考升学率。把高考分数“隐私化”,目的是减轻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高考成绩方面的压力,有利于治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是打破高中教育“唯分数论”的一个尝试。(新华网)

  将高考成绩当成学生隐私对于学生来说有必要吗?当然没有。相信大多数学生不会在意公布成绩,因此,将考试成绩当成个人隐私,只是有关部门为其他目的强加给学生的个人权利,并非学生权利需要保护的结果。其本意不是为尊重学生隐私权,而是为了减轻学校的升学压力,防止学校以高考录取数来搞招生宣传。所谓学生隐私权不过是搭政策的方便车,从而沦为治理教育乱象政策的行政工具。
  但不公开成绩,必然让公众对高考的公平、公正性产生怀疑。成绩不公开,那么什么人录取,什么人不录取,将完全由录取机构说了算,减少了公众监督的依据——没有成绩,大众就没有比较,就无从进行有效监督。在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和特殊国情下,不公布成绩,只会给主管高考的机构和个人以更大的权限,多了“上下其手”徇私情的机会。这绝非疑心太重,而是社会现实。因此,高考应当加强公开性。
  现在,《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有关考试的一切都应当公开,而不能再将这些当成“秘密”,更不能增加保密的范围,应当本着“公开是主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完全公开,那种打着学生隐私权的旗号不公开高考成绩的政策,明显违反《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是限制公众知情权的体现。
  高考成绩本来就是应试教育的结果,现在这个体系没有改变,而只是把这个体系的结果隐藏起来,这样就能将应试教育变成素质教育吗?至于应试教育所造成的教育乱象——以高考分数衡量学校和老师教学质量的指标,以高考录取来做招生宣传,花钱“买”考生,这些现象都是教育部门对违规行为管理不当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策不当的结果,与高考成绩无关。因此,拿尊重学生隐私权来“打击教育乱象”,除了会增加公众的疑虑,违反信息公开的原则之外,没有其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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