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些地区尚未摆脱贫困,部分村民吃水难、行路难,可当地新农村“示范村”却大手大脚,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移大树,建一个仿古门就花8万多元,村民盖房必须按政府规定的统一模式,每户至少花费5至7万,政府只给补助5000元,大部分资金靠农民举债。淳化县在211国道旁建围墙3900米,刷新墙面4.8万平方米,将“有碍观瞻”的贫穷遮挡起来,被农民称为“遮羞墙”。(见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这样奢侈、浪费加“景观秀”是新农村建设吗?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笔者注意到,中央领导视察农村时多次反复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循序渐进。而少数地方新农村建设成了大兴土木、“刷墙运动”,这与新农村建设的宗旨、要求完全南辕北辙,既浪费国家资金,又违背了农民意愿。 新农村建设缘何患上“奢侈病”?原因有两点,一是膨胀的政绩冲动。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需要几任领导、几届班子前赴后继才能实现,而有的地方领导急于在任期内出成果,面对繁重任务,不是扎扎实实做工作,而是急于求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政绩”,结果是示范点成了“一枝花”,面上工作成了“豆腐渣”。这种扭曲的政绩观对新农村建设有害无益。 二是作秀的习惯使然。少数领导似乎患上了一种“作秀癖”,作秀成了展示“领导艺术”的手段。这种作秀,是给上面的领导看的,因为“上有所好,下必焉之”。 要遏止新农村建设中的“奢侈病”,其有效的手段之一是,用制度保证广大农民的话语权。新农村建设计划、方案等要公开、透明并公示,接受农民监督,并经农村自治组织村委会讨论通过,凡大多数农民有意见或反对的方案不能强制推行。而目前的情形是,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方案不透明,农民不知晓,更无发言权,完全由领导说了算,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