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就业资金发挥效益
    2008-04-28    新华社记者:李兴文 罗宇凡    来源:经济参考报
  江西省财政厅日前宣布,今年将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考评。对资金使用效果差的单位,下年度资金安排从紧考虑;对冒领挪用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扣减补助金额,并追究责任。在分配今年的资金时,财政部门拿出总额的10%用于扣减违纪违规资金。如果这一办法能够落实,将有助于督促省内各地用好就业再就业资金,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江西省有关部门此前检查发现,该省就业再就业资金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有的地方挪用资金搞基本建设;有的地方将资金用在与就业再就业无关的方面。个别地方违规违纪金额上千万元。资金大量沉淀于账户上的现象也十分突出。江西省再就业资金结余一度达到六亿多元,个别地市实际结余甚至是报表结余的八倍多。
  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央和地方每年都安排大量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等方面。就业再就业资金被挤占挪用或大量沉淀于账户,没有及时发挥效益,不但导致党和政府已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大打折扣,影响失业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而且影响政府对未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决策,危害甚大。
  当前,我国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不少失业人员因为缺少技能和资金,在就业和创业时迫切需要“扶一把、送一程”。今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各地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助。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预算资金2761亿多元,同比增长24.2%,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就业是民生之本。用好各级政府安排的就业资金,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切不可为一时的利益而挤占挪用就业再就业资金,或者无所作为地任由资金在账户上“休眠”。就此而言,江西对就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考评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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