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吸引金融高管人才,提出了“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可加10分”的优惠。这一加分政策引发了广泛质疑。教育是公共资源,把父母从事的优势行业作为子女加分的条件,对绝大多数家长和学生不公平。发展地方经济不能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出台的“加分政策”五花八门。深圳市2003年出台政策,对金融高管人才的子女就学给予照顾,由此衍生了之后的“加分优惠”。 各地各部门为“加分政策”给出了理由:地方政府希望能吸引人才、发展经济,职能部门是为了奖励典型,推动工作。大家从自己的局部利益出发,把各种政策与教育“捆绑”,将褒奖、鼓励、安抚等功能一股脑儿强加在教育身上,导致教育承担了不可承受之重。 政策制定者吸引人才、奖励典型,难道就必须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动辄以“中考加分”“高考优惠”作为吸引人才、发展经济的条件,说明“教育公平”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忽略了教育自身的重要性。在一些急功近利的政府官员眼中,比起真金白银的经济奖励,“加分”只需一纸政策,动用的是公共资源,容易操作,因此教育成了“唐僧肉”。 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即使要对某些群体给予适当照顾,主导原则也应该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如国家对少数民族或军属烈属子女加分,体现了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对军属烈属家庭的照顾。又如一些城市给予环卫工人子女入学照顾,体现的是对城市美容师的尊重。金融高管子女本已享有相对优越的条件,没有理由再让公共资源为之倾斜。 “中考加分”等“土政策”往往由当地政府出台,上级部门难以干涉,因此常常延续多年而难以纠正。中央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给各种盲目的“加分”设置门槛,防止各种滥用教育资源、有损教育公平的“加分优惠”一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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