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纳入城镇工资统计是一种进步
    2008-04-14    作者:石子砚    来源:中国证券报

  据报道,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份会拿出2007年全国新的城镇职工工资数。该统计数字和过去不同,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数据首次纳入统计。根据地方目前已经完成的调查,将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纳入整个城镇职工工资数后,预计人均城镇职工工资新数字将比以往大幅降低。一位业内专家还表示。“考虑到数据的敏感性,是否公布新数据仍需要斟酌。”

  其实,不管统计数据最终能否公布,私企员工工资数据首次纳入城镇工资统计,其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尽管只是一小步。无论是以前的“高”,还是现在的“大幅降低”,其实都无法改变国民真实的工资境况。只不过,这一小步可以让统计更科学、理性地反映现实境况。
  不可否认,在以往的好多关系国计民生的数字统计中,经常是“选择性统计”,或者以户籍制度为划分依据来进行统计,以各种理由刻意将一部分国民群体排斥在统计视野之外。比如全国职工工资统计,比如就业失业率统计,比如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等,都将下岗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以及农民工等国民群体排斥在外。这种“选择性统计”,虽然可能会得出一个体面、好看的人均数字,但是也往往导致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等统计数字的“虚高”,难以科学、真实地反映现实情况,从而对科学决策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误导。
  众所周知,前不久有统计数字显示,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四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年均递增13.5%。然而,对于“工资连续4年增长两位数”、“年均递增百分之十三点五” 这一事实,公众却并不买账。不但许多公众表示“没感觉”,甚至还表示了强烈的质疑。笔者认为,这其中原因除了通胀、税负、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等之外,还与这个“两位数增长”并不是“全民统计”有很大关系。因为其统计对象仅仅只是中国在岗职工,也即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而却不包括下岗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以及农民工等国民群体,这当然不能足以反映社会全貌,也自然不会使大多数国民对“平均工资上涨”有“感觉”。
  更为重要的是,“选择性统计”并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枯燥的数理统计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在其《歧视经济学》中强调:“歧视在经济上不仅对那些受歧视的人有害,而且对实施歧视的人也同样有害。”能否实现“全民统计”关乎国民权利认定和国民待遇惠泽。将一部分国民排斥在统计视界之外,可能意味着淡出公共政策的关爱范围,可能意味着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一如既往地处于“少人关心少人问”的尴尬境地,意味着城乡二元结构樊篱的打破更为举步维艰,意味着长久以来的“歧视性统计”难以得到拨乱反正。而显然,这与当前科学发展观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基调是格格不入的。
  总之,私企纳入城镇工资统计是一种进步。但仅仅只是一小步。下岗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以及农民工等国民群体,依然不在统计范畴。工资统计如此,就业统计也如此。因此,我们期待公共管理部门能够正视现实,顺应民意,及早改变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早日实现“全民统计”,使全民皆享数据统计“国民待遇”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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