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跑过长途的人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收费站几乎比服务站还多,千里的路程跑下来、往往要交好几百块钱。从1984年至今,此种状况已延续20多年。由此产生的恶劣局面似积重难返,纠缠在收费公路中的弊病种类繁多。对此人们颇感无奈。 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的“负面新闻”屡见报端,如果真正做到“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公众也能够理解和接受。但是,“收费还贷”不能永无止境,交通管理部门一边是所谓“收费还贷,赔钱运转”的诉苦,一边却又是员工高工资高福利待遇,公众有理由质疑:所收的巨额车辆通行费,到底有多少真正用于偿还贷款而没有挪作他用?
世界银行早在2007年2月13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现实中,收费公路上站点林立,二三十公里一“岗”、十多公里一“哨”的现象并不鲜见。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延长收费期,甚至将“政府贷款路”改换为“经营性公路”超期“服役”。
笔者以为,公路不是“私家路”,即便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当作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那也应当做到公开透明、诚实还贷,让老百姓心里有底。否则,缺乏监督的公路收费,难保不成为某些部门甚至个人的“摇钱树”。更何况,公众作为贷款公路的买单者,有权要求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费站停止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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