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急于通过上大项目来发展文化,并形成风气。重视文化建设本是好事,但互相攀比、脱离当地实际大兴土木,并不是可取之道。 近期,甘肃省一些地方开建和欲建的文化工程引起了广泛关注,从当地政府网站公布的消息和媒体报道来看,有永靖县黄河三峡孔子大殿、华亭县秦皇祭天广场三期工程、临洮县老子文化园等,投资规模分别为3000万元、3000多万元、8000万元。 这些文化工程的共同特点是投资多、规模大、规划占地多,而且建设目标都“不一般”。华亭县秦皇祭天广场的目标是建设与北京天坛、山东泰山齐名的“中国祭天三坛”;永靖县要把黄河三峡孔子大殿建设成“西北最大的孔子文化教研中心”;临洮县要打造“老子飞升地”的知名品牌。 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甘肃省的这些县目前都不怎么富裕,能重视文化设施建设,想方设法投入资金,本来值得肯定。问题在于,这些文化工程脱离了当地发展实际,不是挖掘和保护当地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也不是为了满足城乡群众的文化需求。 了解这些县的人都知道,在当地,还有许多历史遗迹亟待保护;在群众身边,还缺少好的文化设施和服务条件。正因为如此,这些工程的规划出笼或开工建设之后,就遭到了各种反对和批评。 文化需要发展,需要繁荣,但决不能单靠大兴土木复制“古董”来实现。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才是发展的根本方向。 但是,一些地方为了在文化发展上多出成绩、多出政绩,急于通过“大手笔”、大项目来建设文化设施,而且热衷借助历史名人、文化标志等来争名声、造声势,结果到头来不但地方文化没有得到发展,反而造成了历史事实的混乱,同时也造成了资金和人力的巨大浪费。 文化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好大喜功。要繁荣文化,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和手段,该做的事情也有很多,对濒临失传的民间技艺进行抢救,对岌岌可危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都是对文化的重视和投入,何必劳民伤财去复制那些“古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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