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在不迟到的情况下,倒数后三名到达单位的员工也要缴纳罚金。为了不被罚款,我和同事们每天都要在上班前1个多小时早早候在门口,这也太折腾人了!”12日上午,在济宁市某数码销售单位工作的王先生表示,自己所在单位最近制定的新管理规定让他和同事们吃尽了苦头。 不迟到早退是员工应该遵循的守则,若员工迟到了接受相应处罚那是应该的。可现在明明没迟到,仅仅因为是后三位到达也要被罚款,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如此一来,员工们恐怕会天不亮就起床,然后拿出刘翔般的速度直奔单位。 就算单位想以此策略来激励员工人人力争上游,可工作的积极性是体现在效率和成绩上的,到单位时间不能说明太大问题,只要不迟到,都是合理的。而员工个个提前一个多小时甚至半夜就守在大门口又有何意义? 对此,或许企业领导振振有词,这就是咱的“企业文化”。营造企业文化没错,但充分调动员工的斗志和激情,也要合理。像这样的折腾人、整人,怎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而且,没迟到也要扣钱,就违背了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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