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吴正德准备建议将最低工资标准改为基本工资标准,以体现劳动力价值、增加工资收入。“最近10年,我国经济增速每年在10%以上,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却远远赶不上这个速度。”(3月2日《成都商报》)。
无疑,将最低工资标准改为基本工资标准表面上会使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有所增加,也会增强中低收入者应对物价上涨等的抗风险能力。 但是,劳动力与资本相比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缺乏必要的话语权,而工会等维权组织在现实中的“功能虚设”,又加剧了劳资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力的工资多少、福利怎样,劳动力一方既不能参与决策,也无法加以监督,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力价值被低估时失语。面对政府部门推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些无良资本不是阳奉阴违,就是变相压低职工收入水平。在很多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根本无法落到实处,成为“口头上和文件上的保障”。在此情况下,“最低”改为“基本”不过是换个“称呼”罢了,对劳动者权益产生不了实质性的保障作用。 所以,保障劳动者权利还是要从权利路径入手。譬如,很多城市现在都在推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此为契机,着眼于提高劳方权利底气,建立公平分配机制,推进各项制度平稳落地,才能根本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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