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进口不要”,这种意识并非单纯的崇洋媚外,而是改革开放以来满足于制造大国低端产业语境所形成的惯性思维。这种思维不思进取,缺乏自信,是甘当市场低端的利润奉献者的羸弱体现。
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将实行审核管理。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2月24日《人民日报》)
政府采购,首选国货产品,毋庸置疑。一方面,选择国货基于自利性原则,是国家利益和民族企业以及市场延伸和就业财税机制的必要要求;另一方面,选择国货也有利于国货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技术更新。市场经济体系下,盘活商品交易,形成国货产品市场流通的环状消费管道才能促进国内市场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购首选国货,也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必然要求,体现政府和民众对国内产品的信心。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已有年矣。中国制造热销全球,2007年已是当仁不让的全球第二大贸易强国。在国内,中国产品面临着高附加值知识产品自主化的转型升级拐点。突破这一拐点的根本症结就在于将“中国制造”升华至“中国创造”。对属于“中国创造”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政府采购作为首选对象是必然之责。因为产业政策升级是基本国策,国家采购属于国家行为,国家决策和执行合拍共振,才符合公共行政的理性原则。另一方面,国家采购首选国货,也对公众消费行为起到引导和垂范作用。
此外,政府采购选择国货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办法,是各国提升本国产品质量和内涵附加值的常用之策。如美国要求国际采购至少必须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并以法治约束(《美国购买法》)的方式规定优先购买国内的商品;如波兰则给国内投标者20%的价格优惠;有的国家甚至以国家安全、保护环境等理由,制造采购壁垒,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
遗憾的是,不惟国人以消费进口商品作为身份象征,以满足虚荣之心。就是国家采购,也以进口国外商品为要。这从中国大街小巷飞驰着的各色进口外国车就可看出。近日,一家通过奥运“鸟巢”招标工程的民企在向广州亚运会工程赠送音响设备时,有关方面拒绝的理由竟然是“非进口不要”。这种意识并非单纯的崇洋媚外,而是改革开放以来满足于制造大国低端产业语境所形成的惯性思维。这种思维不思进取,缺乏自信,是甘当市场低端的利润奉献者的羸弱体现。
因此,政府采购工程亟需新的流程再造。一是从公共决策方面,通过立法和政策设计确定政府采购的约束原则,即以首选国货为基本点,采购进口产品则要考虑核心技术的转让和有助于提升国内产品的技术升级;二是从产业政策上给予“中国创造”的产品以财税支持和政策性优惠,促使海量的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链升级至高端集约型产业;三是通过贸易方式的更新和转型升级提升国内产品的附加值。如通过加工贸易商品禁限制和担保措施,使企业自动放弃“两高一资”型产业加工生产,通过技术革新和提升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
说到底,只有通过公共决策使国货产品质量过硬,比进口商品拥有更为明显的竞争力,才能使国内采购首选国货,也才能使国货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具有全球性竞争力。所以,国货质量过硬是政府采购的第一原则。其次,国内采购主体,也要更新思维,在货比三家的同时,将国货定为首选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