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表示,将采取三大措施,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胆探索如经济租用房等新途径。姜伟新表示,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2月13日《上海证券报》)
防止房价过快上涨,这既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也是民心所向;防止房价过快过猛下降,从长远来讲,也是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的需要。但在目前这种形势下,谈论防止房价大降是不是为时过早呢? 目前的一个现实是,房价仍然上涨过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同比上涨11.4%,环比上涨0.3%。从涨幅来看,自从2003年全国性房价上涨以来,在很多城市,房价几乎都已经成倍数上涨。如在不少城市,2003年以前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的房子,现在不少都已经卖到了7000元—8000元,有的甚至卖到了万元以上。 另一个现实是,在一些大中城市,近期来房价出现了所谓的“拐点”之说。如在上海、广州、深圳等房价涨幅过快的一线城市,交易量急剧萎缩;一些一线城市的楼盘吹响打折集结号的消息——不少楼盘都在打折,送东西、车位、物业费、全装修……一时间,楼市仿佛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领涨之地的房地产中介罕见地涌起一股“关店潮”。 一方面是房价上涨过快,一方面是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所谓的“拐点”现象。可以说,这既是国家调控房价措施刚刚得力的表征,也是老百姓渴望已久的愿望。而且从老百姓的角度,刚刚出现的所谓的“拐点”,还不能够令他们满意:房价依然很高,而且整体上依然在不断攀升。 而且,所谓的房价出现了“拐点”,是不是真的就是“拐点”,就很值得怀疑。一是目前各地房价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相反,还是在持续不断上涨。二是“拐点”只是一些房产商们的营销策略。房产商们深知目前老百姓等待房价下降的心态,有些房产商就用“拐点”的概念来忽悠人,先升后降,明降暗涨。正如有评论所说:“拐点”只不过是房产商面对宏观调控的“集体做戏”——假摔而已。 在房价依然上涨的时候,在调控房价依然任重道远的情况下,现在谈论防止房价大降,是不是早了点呢?作为政府部门,调控房价应该是个持久战,不能因为所谓的“拐点”现象的出现,就担心房价过快过猛下降。如果政府部门现在真的担心房价过快过猛下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也许就正中那些房产商们的“圈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