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何时才能落实到农民工的头上
    2008-02-04    作者:张东阳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达地区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时候,并没有对贡献巨大的外来人口给予应有的待遇、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回报。民工在住房、学习培训以及子女就学等问题上的问题却显得越来越严重。
  2月2日晚上11点,广州市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当日凌晨广州火车站广场周边地区发生一起旅客伤亡事故,一女性旅客死于拥挤。据了解,由于北上铁路交通恢复不久,大量急于回家的旅客涌入火车站广场地区,与原来滞留旅客汇集,导致候车旅客达到四十多万人,出现严重拥堵情况。(2月3日中国新闻网)
  无独有偶,《新快报》2月3日报道,2月1日凌晨,带女朋友回家心切的湖南人李满军,因跳火车顶触电,抢救无效死亡。这次冒险让这位32岁的小伙子命殒异乡。
  实际上,由于今年全国大范围持续性雪灾和冻雨的影响,广州火车站早已是不堪重负,旅客被挤晕、挤伤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能够回家过春节,不知有多少在外的游子,尤其是占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兄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问题是,在如此特殊的雪灾和严寒下,在如此艰难的乘车困境下,为什么人们还要在这个时间执意回家?这固然与中华民族传统的“春节团圆”习俗有关,但是,显然,这里面还有农民工发展的三大深层问题,而这,才是春运中大规模的返亲潮,甚至是旅客发生死亡悲剧的内在制度性、体制性原因。
  首先,“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不力,尤其是在农民工群体中落实不力。的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要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早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对此就有类似规定,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更是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然而,令人尴尬的是,不少单位对于国务院和《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一直没能切实实行,以至于带薪休假一直处于“看得见,摸不着”的境地。而其中落实最差的群体,就是农民工。其中重要原因,无非是在于劳资之间的话语权严重不平等。而且,至今,这一现象并没有明显改善的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连《劳动法》都不能切实实施的规定,何况法律效力远不如《劳动法》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如果数亿计的农民工群体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带薪休假制度”中切实受益,改变农民工们成年没有长假的情况,或许在今年这么一个特殊的天气情况下,很多人是会选择其他时间回家的。
  其二,农民工的生存环境有待提高。众所周知,农民工在不少企业待遇较差,吃、穿、住等都无法与一个“级别很低”的国家机关相比。如果一些特殊情况的农民工们也能有间自己的房间而不是集体宿舍,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考虑把老婆孩子接到城市里过个年。这自然就能有效减轻从城市往农村的春运压力。当然,如果城市能够给相应条件的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就医、社保等方面与当地人同样的待遇,那么,以农民工群体为主的返亲潮就更能得以有效解决。
  最后,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是,农民工大批出外打工,背后还是农民工主要来源地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滞后问题。近些年,国家为支援中西部发展问题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确实使得中西部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沿海等发达地区的差距毕竟太大了。这就造成了这样一个问题:中西部地区日益沦为劳务输出的省份,而老弱病残等问题却不得不由中西部地区承担。发达地区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时候,并没有对贡献巨大的外来人口给予应有的待遇、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回报。民工在住房、学习培训以及子女就学等问题上的问题却显得越来越严重。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沿海发达地区加大对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支援力度,同时鼓励更多的沿海发达地区的优良企业内迁,给中西部省份及其人民更多的发展机会。只有这样,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才会更快,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也就不必远走他乡,而是实现就近就业。如此还可有效解决这些省份的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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