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特殊干预符合市场经济秩序?
    2008-01-18    晓宇    来源:潇湘晨报

  一年以来,关于物价,要说的太多。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此前一天,国务院推出“禁涨令”,要求“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此次临时价格干预亦针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和奶粉、鸡蛋、液化石油气等攸关民生的重要商品。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可以实施临时性行政干预措施。今年1月上旬,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民生压力,不难想象,而价格传导波及通货膨胀已成近忧。“粮价涨了,油价涨了,肉价也涨了……”这是民生的普遍感受。去年11月10日,因抢购每桶便宜10元的食用油,重庆家乐福超市沙坪坝店就发生了严重的踩踏事件,造成3人死亡。而自去年5月以来,世界银行亦曾多次指出:中国的物价上涨存在由消费价格向普遍价格蔓延的风险。
  早在2006年11月,中国粮油价格出现异动,通货膨胀的风险就已探出苗头。当年11至12月间,国内食用油价格一个月内就上涨了20%,面粉价格涨幅也超过了10%。粮食价格的上涨,又推动了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持续走高,2007年前9个月CPI同比上涨4.1%,8月6.5%的增幅更是达到11年来的新高,这以后连续5个月的增幅都超过6%。其中猪肉价格独领风骚,5月平均上涨10.5%,7月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5.2%。“你可以跑不赢刘翔,但一定要跑赢CPI”,但民生要跑赢CP,又谈何容易——近年来中国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亦难怪有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恢复票证,以稳定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
  但票证制度为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度,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今天,确有古董装新酒之荒诞。同时,此轮价格上涨,并非因为绝对意义上的“短缺”——2006年国内粮食价格上涨时,小麦已经连续三年丰产,更大的缘由是因应海外粮食价格上涨与资本对赌农产品升值。而国内本轮价格上涨的风险,亦始于去年以来——甚至更早时候的国际市场能源、粮食、工业玉米、贵金属和基本金属原材料等基础商品价格的上扬——2007年,墨西哥玉米饼的价格翻了一番,意大利面条价格扶摇直上,印度日用品价格平均涨幅为30%。国内由粮油上涨引起多个行业成本收益加速变化后,价格传导放大这一变量只是时间问题。目前,物价由局部性上涨向全面性上涨的传导已是炙手可热,食品、原油、房地产等基础性物品价格的上涨,及相互抬升作用的叠加,占全面性价格上涨的权重十分可观,市场的强力震荡并非杞人忧天。
  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承认价格显著上涨的明智之举。而目前临时干预的范围与采取的提价申报及调价备案措施,并不过分,仅为抑制通货膨胀风险的必要手段,以适当控制重要商品的价格来防止价格上涨向下游工业品的传导。这种有理、有度、有针对性的价格特殊干预,从长远来看,符合法治的市场经济秩序,亦符合民生利益。同时,也是应对国际通货膨胀的必要准备——“中国政府对老百姓消费能力负责任的态度,间接使在中国产品消费链上的全球百姓都跟着在2008年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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