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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 作者:高鹤君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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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泛海控股集团通过上证所出售民生银行共计1.45亿股(占其股份总额的1%),此举在中小投资者中引起强烈的反应,部分投资者甚至用愤怒来表达自己对这一行为的心情,其中原因何在呢? 原因之一是,泛海控股集团没有能够及时公布自己的减持行动。按照《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大股东在减持达到了1%的界限时,才有义务进行信息披露,而且应该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根据民生银行2007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泛海集团的减持行动在11月就开始了,11月减持股份14341.83万股,价格区间为15.13—15.99元,12月份共减持137.26万股,价格区间为14.45—15.5元。 原因之二是,泛海控股集团的这一行为与此前不久自己公开的言论不相符合,属于言不由衷的行为。10月23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10月26日将上市流通约47.83亿股限售流通股。当时,不少大股东信誓旦旦表示,不会减持民生银行的股份。其中,大股东泛海集团董事长非常肯定地表态,“没有理由减持民生银行股权”,“在任何阶段出让民生银行股份的股东都在后悔”。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言犹在耳,泛海控股集团的减持行为就发生了。 客观地说,任何个人和法人,只要在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法律范围内,想要买进或者卖出一个公司的股份都是自由的,别人没有权力去对这种行为说三道四。但是,泛海控股集团作为民生银行的大股东,同时,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有责任去遵守诚信的职责,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种明显的出尔反尔的做法,使一般的投资者有种被欺骗的感觉。难怪不少中小投资者表示“泛海可以卖股票,但是不要欺骗一般投资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企业最重要的一种品质,如果企业普遍地缺乏诚信,市场的交易成本就会无限增加,市场的交易秩序也会变得非常混乱。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进程还比较短,再加上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始的市场经济的转轨,所以,很多参与到这个进程中的人抱有一种浓厚的投机心理,把个人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投机取巧,甘愿冒失去诚信品质的危险来获取自己一时的利益。但是,这种获取只能获得一时之利,不会获得长久的发展。因为在健全的市场体制下,没有一个愿意长久发展的人或者企业愿意和不诚信的人或企业打交道。 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这种推进将使体制更加完备,监管更加科学。与此同时,全社会的市场经济意识也将得到迅速的提高,这种提高不仅会改变人们的行为,而且会改变人们的观念,改变人们对企业和事物的评价体系。这种改变的结果,就是对诚信的自发的要求,与这种自发要求相适应的就是,对那些不诚信的企业的批评与抛弃。还有就是,现代资讯空前发达,企业的任何不诚信的行为都有可能被社会所发现。尽管泛海控股集团可以有很多理由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是,这种言不由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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