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预算"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治本之策
    2008-01-11    新华社记者:于绍良 储国强    来源:经济参考报
  每年年初宣布为群众办多少“实事”“好事”,成为不少地方的惯例。今年,陕西省政府一改过去的老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生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民生八大工程”,并据此编制五年“民生预算”,在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后实施,从而在制度上保障了民生问题的妥善有效解决。
  陕西这一新举改变了过去做法的随意性、短期性、临时性,有利于克服以往行政方式上少数人拍脑袋说了算,办事有头无尾,或只听雷声响不见雨下来,或因为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导致政府形象受损的弊端,使政府决策和行政执政进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有值得称道之处和可资借鉴的。
  政府编制“民生预算”,不仅形成了系统、充实的民生问题五年规划,还创新了财政预算编报制度,把民生投入纳入政府预算,编制民生财政中期预算和年度预算,它所提供的民生数据将会分解纳入五年中每一个年度的政府预算,在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后就具有法定性和实效性,进而从一开始就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从法制和财政体制层面解决了对民生问题持续投入的难题。
  政府办实事需要以人为本,需要统筹兼顾。陕西省编制的五年“民生预算”,将民生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计划在五年时间投入1118亿元用于民生,涉及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等八个方面40个项目,既有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重点项目,又有事关长远的基础性保障项目。政府对民生问题按工程项目的办法组织实施,少了急功近利与浮躁,有了科学系统的统筹规划,也更便于这些民生问题彻底解决。
  改善民生,造福民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党的宗旨的体现。各级政府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统筹考虑解决民生问题,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切实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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